所有广告必须按照《广告法》的法令公布。
根据通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发表的广告监控数据,第一季度台州市两个城市媒体所属的3个电视频道、3个广播频率和3家报纸共发布了27561个广告,没有发现任何严重的非法广告,是集中在管制台州媒体广告上的一个阶段的成绩。
进入今年以来,台州市商业局加强市政媒体广告的监督管理,通过小调查有效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主要措施:
1,加强广告监控。
仔细梳理和分析国家总局的广告监控平台数据,强化对医疗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等主要商品广告发布情况的实时监控,及时跟踪、发现和处理虚假非法广告线索,以及抑制滋生虚假非法广告的情况。
第二是加强行政指导。
为了受监视的轻微非法广告,命令立即停止和纠正媒体公开。
实行媒体主题承诺,加强前瞻性指导检查,指导媒体单位在医学、药品等特别计划问世之前先提出法律咨询,发现内容违法,并及时纠正。
第三,加强调查和处理。
对通商总局的通知、时局监视、向大众举报的重大违法广告嫌疑,立即采取纠正、结案、立案等措施,严格控制非法广告。
目前,有2份广告中断通知,1份纠正通知,1份涉嫌严重违规的广告。
第四,进行法律教育。
向媒体公司发行新的《广告法》一般阅读本,并仔细组织媒体单位的学习培训,以遵守支持规定,如《广告法》和新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要求媒体单位根据规定拥有专门的广告审查员,建立和改进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以遵守全面的学习、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