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广告牌的相关话题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因为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广告牌,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小小的广告牌也越来越高大尚了,也正因为这方面在不断的发展,所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政策,相信大家谁也不想看见一锅乱粥的画面。
当然了各个地区在这方面的政策可能有些差异,毕竟每个城市的发展速度等方面也是不同的。
今天,为湖南省的朋友准备了一些关于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方面的干货,还望笑纳!
一、湖南省户外广告招牌管理
1、设置招牌应当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不得危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损害市容市貌、妨碍生产生活。
2、招牌内容限于标明本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标识,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置一块招牌。
3、在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的招牌,应当与建(构)筑物本身以及相邻招牌的高度、造型、规格等相协调。
4、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县(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设置人提供查询服务,设置人应当按照设置技术规范进行设置。
6、招牌设置人因搬迁、注销等原因不再使用招牌的,应当在搬迁、注销后十日内自行拆除。
7、招牌设置人未履行前款义务且下落不明的,可以由招牌附着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代为履行。
二、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维护
1、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维护、管理由设置人负责,并承担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2、户外广告和招牌在建设、维护、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3、遇有可能发生暴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设置人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5、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出现破损、倾斜、残缺、污损、褪色的,设置人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6、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保持画面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设置人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湖南省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法治社会我们按照要求办事会更加靠谱一些,关于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维护也请大家一并了解一下,相信有需要的朋友都不会错过的这些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