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合作信息帮我推荐
免费帮你找广告位
今天已有4133人使用找广网找广告位
首 页 找资讯 最新 最热 快讯 广告内参 人气作者 直播内容 找供应 找刊例 找采购 找合作 找案例 每周头部案例 海外最酷案例 近期热门案例 近期最多收藏 全球奖库 金璧奖案例 找人脉 找招聘 高级管理 销售/市场 策划/设计 运营/工程 IT技术研发 人事/行政 找问答 数字互联网媒 软硬件和器材 商业创意服务 交通出行媒体 家庭社区媒体 公共场景媒体 商业场景媒体 电视广播纸媒 广告媒体相关 寻求报道 我要投稿
全部 最新 最热 快讯 广告内参 人气作者 直播内容
首页 > 找资讯 > 不能任性啦!擅设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不能任性啦!擅设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广媒天下 2019-07-22 09:55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起草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按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19年8月12日。

不能任性啦!擅设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户外广告和招牌不能“任性”设置啦!一起看看管理办法~

这些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国家机关、学校、住宅、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纪念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除公益广告和招牌外,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此外,除公益宣传广告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重大活动经批准的临时性广告外,也不得利用城市桥梁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危房、违章建筑、建(构)筑物顶部等也不能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关于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

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的户外广告禁止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和在商业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建筑上设置的除外)。在高层建筑裙楼墙身设置的,不得超过建筑主体以及建筑裙楼主体“女儿墙”(建筑物屋顶外围的矮墙)的上沿。

此外,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并且禁止在道路交通信号灯背景面,且在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读取相应交通信号信息的有效视距范围内设置。

擅设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违反《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有“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置期届满后不再设置或者申请延续未获得批准,未按时拆除的;利用招牌设施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三种情形之一,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户外广告设置人限期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责令期限内拒不自行清理、拆除的,处以5万至10万元罚款,对户外广告文字、画面予以清理,对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办法,在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的设施上发布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招牌设施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后,招牌设置人、招牌附着建(构)筑物所有权人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394阅读 6评论 23赞同 收藏 分享
复制地址
举报
我要认领该文章
正在加载评论
文章发布人 你也和该文有关系?
广媒天下
发布人
关注 发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