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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外广告不能“任性”

政策解读 2021-07-02 11:23

马路边、商超广场、快递柜

一块块电子屏充满了我们的生活

这些电子屏上的广告都合规吗?

有没有哪些广告会对我们产生消费误导?

你有没有因为这些身边的“小广告”

吃过亏?赔过钱?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正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户外电子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

以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为主线

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

重点解决想不到、没人管的问题

确保户外电子屏刊播及设施安全

专项检查查什么?重点涉及8个方面:

是否遵守电子屏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等设施是否符合市容管理规定;

是否存在未安全检测、妨碍消防、坠落、漏电、倒塌等隐患;

是否按要求播放公益广告;

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其他涉及到安全的问题。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惩不留情!

◆利用户外电子屏形式发布商业广告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许可期限届满未继续获得许可的商业性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将由城管部门依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罚。

◆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违规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由文旅部门依照相关法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播放内容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广告为的就是

将自家的亮点、特色广而告之

违法岂不是事与愿违?
真有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一些商家利用“建党百年”“百年庆”进行宣传炒作。如某医院的车载广告中使用了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字样、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党史币王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币王,等额兑换”等宣传内容,均不符合中宣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

这些违法广告,市市场监管局已在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

南京市场监管
再次提醒企业、商家
夸大宣传需谨慎
违法广告要不得!
对于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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