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更多地起一些正面的职责和功能,比如照亮并且美化都市,形成正面的形象,同时也丰富了受众接收信息的渠道,尤其现在大多数人真正在家的时间很少,社交应酬、朋友聚会以及上班工作,可能没法一天都看手机或者看电视、报纸,但户外广告就一直存在着,随处可见也随时可见。
可户外广告的发展也带来了问题,广告优势以及资源多选择,让越来越多的广告商选择投放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监管上出现问题,不合法的广告牌被建立,如今,各大城市开始重视户外广告管理,广告投放不能投机取巧,合法程序走起来。户外广告应该如何申请审批呢?广告审批应该找什么部门呢?
根据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条例,里面有明文规定了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申请登记都有明确的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第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
第五条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广告墙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