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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告语违法案例你都知道吗?这些广告语要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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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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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虚假违法广告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轻则扰乱社会风气,让消费者感到不适,重则让人花钱购买无良产品,身心受害。很多广告语对于广大的消费者们来说,都很熟悉,不过,有的夸张或不当的广告语可是违法的,是要被严惩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几起2019广告语违法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9广告语违法案例你都知道吗?这些广告语要被严惩!

案例一、某中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设网站发布“现已研制肺a方,配合化、放疗治疗原发性支气管肺癌,总有效率达48%;胃肠安方配合化、放疗治疗胃癌、大肠癌,总有效率达62%;乳积方配合放、化疗、内分泌治疗乳腺癌,总有效率达54%”;“迄今已成功完成各类完全离断伤断指再植400余例,手术成功率90%以上”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2019年4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6000元。

法律条文: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案例二、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全国十佳眼科专科医院”落款“中华名医协会 二00四年·北京”等内容,并在其网站宣传医疗服务“更精密 更安全 更微创”。经查,“中华名医协会”不具备授予“全国十佳眼科医院”的主体资格,“全国十佳眼科医院”荣誉虚假;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未取得有效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中使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10月,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案涉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50300元。

法律条文: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案例三、某药店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消毒产品广告案

当事人印制宣传画册,发布“保尔®根痛平颗粒”药品广告,未明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且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同时印制画册宣传“草本玉苓™湿清膏”消毒产品“对湿疹皮炎顽癣脚气,荨麻疹,皮肤瘙痒,蚊叮虫咬等各类皮肤病有奇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内容。上述两种产品的广告内容,分别违反了《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2019年8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上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21300元。

法律条文:

第九条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清楚、明白。

涉及优惠措施的广告,应当明示优惠的范围、期限和内容。

推销有专用附件商品的广告,应当明示该商品必须购买的附件。

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应当明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推销设备、技术、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种兽以及加工承揽广告,表明回收产品的,应当明确回收的期限、价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案例四、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广告中宣传“在得房率和舒适度上做到了最好的平衡”、“学区房永不贬值”、“最大限度保证采光效果”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宣传“保值、升值潜力巨大!”“购买学区房更具有投资价值”、“投资零风险”、“三分钟可达射阳初级中学”、“五分钟车程环游日月岛生态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射阳岛公园”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2019年5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150元。

法律条文: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案例五、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网店及公司网站宣传:…公司先后荣获“省高新技术企业”、“省名牌产品”、“省民营科技企业”、“省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单位”等称号,并在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认证以及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标一体认证等虚假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构成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

法律条文: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2019广告语违法案例,在人们的印象中,大多数广告语都有夸大、虚假等作用,有些词语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广告商们一定要引起重视,避免使用违法广告语。

发布于 2020-04-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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