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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专项治理户外广告乱象 18块违法户外广告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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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慧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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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北区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中队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对辖区内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在前期初步摸排中,庄桥中队执法队员注意到天水广场一些业主在建筑屋顶和墙体等位置设置了部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且这些广告设施有些由于广告主的变更,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这些户外广告设施,严重影响建筑风貌和建筑天际线,存在安全隐患。“这些户外广告设施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而且面积超过了2.5平方米,应当按照违法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庄桥中队执法队员王恒伟告诉记者。

在与多方沟通后,庄桥中队马上联系施工方用专业机器对其进行切割分离。“拆除后我们会通过加强巡查等方式,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王恒伟说。

据了解,今年4月起,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户外广告管理,排除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率先出台了区级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协调成立了户外广告领导小组,联合街道、规划部门、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严把审批关,进一步推动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打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整治“攻坚战”。

截至目前,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依法拆除了户外广告设施18块,总面积达400平方米。下一步,该局也将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巩固提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力度。

附户外广告相关法规解读:

根据《宁波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首先要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经依法审批后设置。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依法拆除。为保障城市公共空间安全,按照规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后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于 2019-11-2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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