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颁布户外广告新政,公布首批市级联审户外广告布点清单。据称广告布点属于私营单位的可自由交易。
近日,市城管与执法局印发了《第一批通过市级联审的户外广告布点方案清单》,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共48处户外广告点被纳入清单。
温州市出台的《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组织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布点规划联审及户外广告设置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户外广告布点清单则是由市城管与执法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对各区、功能区申报的户外广告布点方案进行联审后发布的。
温州市市城管与执法局城管一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公布的户外广告布点若属于私营单位的,可由私营单位和广告经营商自由交易。而清单中利用城市道路、公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机场、铁路、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公共(用)设施和各类公有、国有产权性质的建(构)筑物等公共空间资源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点,则要根据《温州市区户外广告经营权交易细则(试行)》进行交易。
另外,申请人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后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属地城管与执法部门提供《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网上下载或在审批窗口领取)、户外广告承揽合同、户外广告经营权中标通知书、设置场地施工图,大型户外设施需提供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这次温州颁布的户外广告新政,将使户外广告的布点、实施更加规范。